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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有關賑災善款與收據的問題。

根據過去八八風災等經驗,大概有兩種方式可以參考。

第一種方式:

大家的善款可以直接捐給大願學會,由大願學會專款專用,統籌分配捐贈其他單位,這是第一種方式。因為善款先捐贈給大願學會,進入大願學會的公共帳戶,由大願學會再統籌捐贈各單
位,自然應當由大願學會開立合法報稅收據給捐贈善款的同門大德。

這種方式中,各位既然收到大願學會的收據,自然不會收到宗委會或紅十字總會的收據,因為宗委會等單位的收據是開給大願學會,由大願學會開給各位。一筆善款,就是由接受捐贈單位開出一紙金額相符的收據,不應有兩筆。

好比去便利商店買一個麵包,應該就是一張同額的發票,而不是兩張。

大願學會的收據必須排隊等候,按照入帳時間先後來開立,我們從開始有收據起,都是按照法律規定、依時間順序來開,沒有辦法跳著先開,這一點請大家須耐心稍等,我們已經加派人手、以增快速度了。

第二種方式:

不想進入大願學會的帳戶中,卻又無法直接交給在美國的宗委會,可以考慮,將善款如考研究所推薦信那樣,將信封封口彌封妥當,由大願學會透過宗內地方與中央的關係管道,幫忙轉交宗委會,那麼這樣的善款則由宗委會統籌運用並開立收據。這種方法只會收到宗委會開立的收據,而非大願學會的收據。

如果是宗委會的收據,必須等他們按照順序開出,尤其他們在美國,需要一些時間。根據我、大願學會和宗委會的往來經驗,沒有美國收據台灣不能報稅的問題,美國在這方面的法律,只會比台灣更嚴格,不會更鬆散。

這種方法中,大願學會只是轉手代為轉交宗委會,不會開收據給捐款人,大願學會一定會幫捐款人告知宗委會,須開立收據給捐款人。

道理一樣,去全家便利商店買個麵包,理應由全家便利商店開給購買人,而不是由統一超商來開發票。

請放心,大願學會的收據非常清楚,我們採用國稅局建議的方式來處理,一切合乎台灣相關稅法規定,絕對可以報稅。

以上補充,如有不足,再隨時說明,謝謝大家的關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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