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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楞伽經:「音身、句身和名身,具有種種差別,無知愚夫執著,如大象陷入泥沼。」
又說:「如果依音分別而確立法性,由於這種確立,墮入地獄。」
佛的密意,是由佛的內證、自證的「境界」所建立的教法,然後在教法中,隱藏著、沒有明白說出來的。
(境界,也是不得已而用之,對佛來說,應該「實在沒有境界」)
用了文字、語言、圖像來表達,也是不得已而用之。
比如說,現在大家都知道「手機」,手機二字,可以用文字、語言、圖像來表達,台灣人說手機、寫手機二字,大陸人看得懂,美國人看不懂,這時候可以用圖片溝通,美國人一看就懂。
可是,說給五百年前的明朝人、兩千年前的印度人聽,手機二字,誰懂?不懂嗎?圖片給他們看,他們會懂嗎?
不會。
因為那時代沒有適合的文字語言,可以描述這個我們稱之為「手機」的東西。
圖片也沒用。
想描述清楚,也得有適合的文字語言圖片。
萬一,人類文字有時窮,語言有不足,甚至無法圖說呢?
若只拘泥於文字語言,而看不出文字語言背後的密意,不是很可惜的事情嗎?
所以,密教是依着「法身佛內證之境界」所建立,這種境界「深密秘奧」。
(「」引號內是師尊所寫,蓮翰上師編寫時,放入第十四頁「什麼是密教」)
是先內證自證,才依着所證得來說。
文字語言有侷限性,有著「白馬」與「馬」的問題,說了,只是冰山的一角,卻不能說這是冰山。
因此才說「說了不中」,跟瞎子摸象是一樣的。
沒有適合的。
所以都是勉強地說,權說,方便說。
就是怕修行人以自己的意思去解讀,然後落入文字言語圖像內,而無法參透、突破、深入文字語言圖像的後面。
以自己的意思去解讀,就是以「識」解讀,很容易對佛的自內證法性去作增減,就是對於「密意」的損害了。
法性,無可言說,無文字可描繪,更無法圖像化。
法性最大。
法性最高。
法性不是法性。
這時候由文字言說去瞭解密意,同時也不可以讓自己產生執著,拘泥文字言說,堅持文字言說,而要深入密意,直接見證,而非腦袋去思維。
不落言說,並不是要修行人屏除言說。
不要掉進去後,爬不出來。
語言文字是工具。
少了也不行。
又說:「如果依音分別而確立法性,由於這種確立,墮入地獄。」
佛的密意,是由佛的內證、自證的「境界」所建立的教法,然後在教法中,隱藏著、沒有明白說出來的。
(境界,也是不得已而用之,對佛來說,應該「實在沒有境界」)
用了文字、語言、圖像來表達,也是不得已而用之。
比如說,現在大家都知道「手機」,手機二字,可以用文字、語言、圖像來表達,台灣人說手機、寫手機二字,大陸人看得懂,美國人看不懂,這時候可以用圖片溝通,美國人一看就懂。
可是,說給五百年前的明朝人、兩千年前的印度人聽,手機二字,誰懂?不懂嗎?圖片給他們看,他們會懂嗎?
不會。
因為那時代沒有適合的文字語言,可以描述這個我們稱之為「手機」的東西。
圖片也沒用。
想描述清楚,也得有適合的文字語言圖片。
萬一,人類文字有時窮,語言有不足,甚至無法圖說呢?
若只拘泥於文字語言,而看不出文字語言背後的密意,不是很可惜的事情嗎?
所以,密教是依着「法身佛內證之境界」所建立,這種境界「深密秘奧」。
(「」引號內是師尊所寫,蓮翰上師編寫時,放入第十四頁「什麼是密教」)
是先內證自證,才依着所證得來說。
文字語言有侷限性,有著「白馬」與「馬」的問題,說了,只是冰山的一角,卻不能說這是冰山。
因此才說「說了不中」,跟瞎子摸象是一樣的。
沒有適合的。
所以都是勉強地說,權說,方便說。
就是怕修行人以自己的意思去解讀,然後落入文字言語圖像內,而無法參透、突破、深入文字語言圖像的後面。
以自己的意思去解讀,就是以「識」解讀,很容易對佛的自內證法性去作增減,就是對於「密意」的損害了。
法性,無可言說,無文字可描繪,更無法圖像化。
法性最大。
法性最高。
法性不是法性。
這時候由文字言說去瞭解密意,同時也不可以讓自己產生執著,拘泥文字言說,堅持文字言說,而要深入密意,直接見證,而非腦袋去思維。
不落言說,並不是要修行人屏除言說。
不要掉進去後,爬不出來。
語言文字是工具。
少了也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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