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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四十年,我的人生都是讀書。

以前,許多學生看到我的學經歷,都認為這就是很會讀書,一帆風順地念上來。

現在,很多同門也以為我就是很會讀書,一路順利地讀上來,直到拿到博士學位。

其實不是。

從小到大,學校內的考試,只有小學三年級考過一次第一名。校外的考試,也只有大學的轉學考試,考過第一名。

其他的成績,不只乏善可陳,簡直是可憐得不得了。

高中,我是夜間部補校,不是一般正規的學制。

大學畢業時,也是大學夜間部,白天要工作,沒辦法。

碩士班、博士班都在工作中度過。

博士班唸了七年。在台灣,除非休學,這是最長的修業年限了。

最近新聞中,很多男藝人大學念不完,想當年,我也唸了七年的大學。台灣除了醫學院以外,也可以念到七年才畢業。

為甚麼讀這麼多年?嘿嘿,有原因的。

而且,大學的四年的成績很慘,上下學期分別是平均六十四分、六十三分。

更慘的是,大四下學期,還被當掉一科,人家六月畢業,我是八月底畢業,暑假還去了台大補修一門課「行政倫理」,才把畢業學分補完,拿到畢業證書,去碩士班報到。

這樣看起來,應該不喜歡讀書。

也不是,我喜歡讀書,只不過,不喜歡讀學校指定的書,喜歡讀自己想讀的書。

記得大四的時候,遇到一個很棒的老師,叫做王英傑,他教我兩門課,一門是「菜單設計」,另一門好像是「餐廳實務」(不確定?)。他跟我聊天,知道我的習性,他感嘆:「你這樣大概要到博士班,才會真的覺得上學是快樂的。」

大學都差點畢不了業,還要到博士班才會有樂趣?

後來,考上碩士班,就請他當我的碩士論文指導教授,因為他懂我的習性,不會管我,任憑我去研究自己有興趣的主題。

到了博士班,選擇指導教授也是找那種不會管我的,所以選擇了邱柏松老師,後來,再加上艾昌瑞老師,都是比較放任我的習氣的老師。

這三位老師真的辛苦了,指導我這種任性的學生。

博士班太有樂趣了,樂趣到差點畢不了業,樂趣到親人都說,你不要念了,趕快去工作!

不過,自己也是直到博士班第四年,才覺得讀書有樂趣。

博士班也唸了七年,差十天,前功盡棄!

也就是浪費七年,卻沒拿到學位。

那麼為甚麼要一直唸書呢?

不管前世、不管轉世前的安排,坦白說,現在回頭想,自己不管怎麼在社會上打滾,最後都逼迫自己不得不走上讀書這條路。

從小就是半工半讀,唸大學也要工作,而且是正式的上班,朝九晚五的工作,所以學校幾乎都要請假或翹課。

唸碩士班也是半工半讀,唸博士班也一樣。

半工半讀不是問題,問題是,當我不想繼續升學讀書,專心在工作或成立自己的顧問公司的業務,就會發生很奇怪的事情,不管做甚麼都不順利。

可是,一旦我又走回讀書的路,工作絕對可以養活自己,一定都可以找得到業務來源,不管寫甚麼,都有出版公司要出版。

好像工作就是為了幫助自己繼續讀書一樣。

不讀書,工作不順。

讀書,工作順利。

不得已,只好繼續讀書,因為這樣可以讓工作順利。

碩士班一年級上學期與博士班一年級上學期都想當全職學生,可是,就是會有事情發生,要養活自己,讓自己不得不又回到半工半讀的路上。

只有讀書,工作才會順利,工作順利才能養活自己。如果連自己都養活不了,書也不必讀了。

很奇怪的安排。

就這樣誤打誤撞的,把博士學位拿到手。

人生,好像就是這樣,總有甚麼力量,把自己逼回讀書的路。

奇怪,奇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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