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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對於甚麼機會、位子、名分、權力沒甚麼興趣。

這些機會、位子、名分、權力等,種種外在世間的現象,都是被取捨、會生滅的對象。

這些對象,就是「我」執著的對象。

也就是所執。

上次講課提到師尊教我,見到遠方屋頂上出現黑色的濃煙,可以斷定,屋子著火。

黑色濃煙,是所執的對象。

失火的房子,才是問題。

也許出現黑色濃煙,失火以外,還有其他問題。

可是失火最容易在屋頂上出現黑色濃煙,無失火,則無屋頂上的黑色濃煙。

如果自己的內心沒有甚麼,機會、位子、名分、權力,都不是誘惑,因此,是否成為有效的誘惑,都來自內心有沒有渴求那些。

關鍵在自己的意念。

不論是顯意識,或者潛意識,都必須沒有那些渴求,否則,白天可以道貌岸然,晚上依舊尿床不已。

這也就是想修無漏,必須先通過心無漏、意無漏。一旦心念上起了貪愛貪染,身體必漏無疑。

做不到適可而止!

有漏之身,面相就不會圓滿。

有漏的心念,明著不求,其實夢中渴求。

得不到,可以捨,問題是,得到後反被外力剝奪呢?

能捨否?

這個渴求的自我,才是大問題,也就是能執,能夠產生種種執著的自己,才是造成我執、我慢等的根源。

難怪佛法要修無我。

看破、行動破這個以為真實不變的我。

無我,還是得由出離心開始入手。

出離一切世間慾望,出離一切財色名食睡,出離一切酒色財氣,只有不受束縛,在醒著、睡夢、禪定中,都這樣堅定的相信與行動,時間持續一久,自然產生力量。

慾望深重,可知所執之對象甚多,還有一絲一毫的得失喜樂,就可知道還有慾望。

只要有任何一個所執對象存在,就可以知道還有能執的我執。只要還有能執的我執,修行不會成就原本的圓滿。

煙,可知火。

但是,火,會創造煙。

能執的自我還在,只要遇到了自己的點(世人稱自己的菜),所執一定跑出來。

如果沒有能執的自我,不管甚麼點、甚麼菜,也不會出現所執。

師尊說,問題在哪,應該很清楚了。

感恩根本上師的教導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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