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問題說來話長,簡單講,大概有幾個原因...

其他原因不提,至少從大願學會的成立大會那一刻起,我提案變更組織章程,將蓮生活佛文集列為大願學會的宗旨與任務。

成立大會會議記錄全文節錄如下:

七、討論提案:
【提案一】:審議並通過章程草案,參閱附件一。
說明:修改章程草案第一條,將本會名稱更名為「台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」。  
修改章程草案第三條,將宗旨變更為「以推廣蓮生活佛文集,弘揚真佛密法、淨化心靈,稟持佛陀慈心,救助及輔導弱勢民眾為宗旨」。
修改章程草案第六條,任務新增一款為「一、推廣蓮生活佛文集,弘揚真佛密法。」
決議:出席會員全員無異議通過。

所以,變更後的組織章程條文:
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台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二條 本會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
第三條 本會以推廣蓮生活佛文集,弘揚真佛密法、淨化心靈,稟持佛陀慈心,救助及輔導弱勢民眾為宗旨
第四條 本會以台南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於台南市。
第六條 本會之任務如下:
一、推廣蓮生活佛文集,弘揚真佛密法。
二、共同研討佛法真理。
三、辦理各種人心淨化的活動及研習。
四、舉辦各種文化及公益事業,促進社會福利。
五、救濟社會貧苦人士,如關懷老人及弱勢民眾,辦理慈善救濟等。
六、提供佛學相關資訊。

根據組織章程,大願學會的確可以為了推廣蓮生活佛文集而去做甚麼努力,包括成立書友會在內,也包括把一樓空間挪出來,書架放師尊文集以及牆面吊掛師尊的畫作,作為師尊書畫雙絕的展示館。

當初,為了掩人耳目,沒把這個學會的名稱講清楚,也沒把師尊等文字放在草案內,那是在西城時得到師尊師母的同意,為了先求成立而採行的方便法。

但是,一旦政府許可後,我就改回來了,開大門走大路,光明正大的標明,我們就是真佛宗!

到現在,學會門口的成立大會紅布條都還掛著沒拆!

我們不但公開的存在著,更努力的度化不少宗外人士成為真佛弟子。

蓮生書友會,就是下一步要去做的事情,這也是組織章程明文記載的宗旨與任務!

同門問我,大願推動書友會的依據,事實上,大願出錢出力做這件事,除了個人喜好、修持與戒律之外,那是組織章程規定的,我們只是做「台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」組織章程所規定的事情罷了。

至於說,大願能撐多久?就不是我們所考慮的事情。我們不從大燈文化拿甚麼資源,因為大燈文化也很辛苦。我們不從密總拿資源,因為密總也很辛苦。

大願做甚麼,那是大願的事情,不必然與大燈、密總有任何牽連,我們做該做的事情,任何人力物力財力上的需求,我們自給自足,不要帶給大燈與密總麻煩與壓力。

因為那是我們心甘情願為師尊做的!

也是我們的誓願!

不只是為了組織章程!

我跟工作人員講,我們自籌資源,自籌經費,努力拓展一條活路,而不是拖垮宗內其他辛苦的同門或單位。

所以,我們就這樣去籌組「蓮生書友會」,招募了一位有緣同門來工作,也提供空間牆面展示師尊的書畫雙絕。

這是我們該做的。

不必師尊師母交代。

更不是為了師尊師母的摩頂加持。

各位認同大願的這個任務嗎?如果認同,我們一起來推動師尊文集、讓蓮生書友會順利成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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