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常常懺悔,甚至可說,天天都要懺悔。

除了「信」之外,懺悔、悔改,大概是所有宗教的共同觀點。

寫信向師尊報告修行心得,也會在信中懺悔自己努力不夠。

像師尊報告大願學會的法務會務情況,也在信中直接說出自己才德不足,領導能力不佳,辜負師尊的託付,必須向他懺悔。

一個組織有哪裡不對,有甚麼錯誤,或者任何糾紛,領導的那個人責無旁貸,一定要一肩扛起。

所以,身為大願學會理事長、堂主、常住上師,我必須向師尊懺悔。

也許有一天會說,這個責任有多大。

誰來買單,誰就負責,這個負責的人,就是要懺悔。

做不好,就是懺悔。

懺悔改過之後,更努力去做。

我是大願學會的常住上師,目前唯一的一位,也是「台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」這個社團的理事長,更是真佛宗分堂「大願學會」的堂主。

一個像大願學會這樣的真佛分堂有了糾紛過失,錯在常住上師,我當然要負責。

「齊天大聖」師姐有了過失,我要負責。

許惠玉師姐有了過失,我要負責。

林志慶助教有了過失,我要負責。

蓮殊法師有了過失,我要負責。

蓮質法師有了過失,我要負責。

蓮吟法師有了過失,我要負責。

因為他們都是大願學會的工作同仁,不論是其中哪一位有了過失,一切罪在上師。

除非,他們離開了大願學會,離棄也好,離職也好,去別的地方常住也好。

只要還是大願學會的工作人員、弘法人員一天,一切過失,罪在上師。

大願學會現在只有蓮耶一個常住上師,不我負責,誰來扛責任?

師尊希望大願學會能帶動台南的法務,帶不動,誰的過失?

除了蓮耶,實在找不到第二個了。

尊貴的佛父,祈求您赦免弟子的罪,一切都是弟子的過失所致,是弟子無才無德所致啊!

弟子願意替代一切過失的惡業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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