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知道台密總代表宗委會來電詢問產權登記這件事情,蓮耶真的很高興看到這樣的演變,宗委會因為「覺心事件」開始注意道場產權,以及是否可能被私人侵吞盜賣這回事。

有人說,大願學會一定有靠山,一定有大功德主擔任保人(作保),才能向銀行辦理貸款。

這是錯的。

事實上,「社團法人臺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」購買現址「臺南市東區裕敬五街55號」,只有兩個人的身分證保人,一個是我,一個是蓮質法師,我們都沒有財產,銀行透過聯合徵信機制,一拉出資料檔案,就看得很清楚。

第一銀行是我們兩個當保人,京城銀行一樣沒換人。

這是形式上的保人,俗稱人頭保,只要這兩個人跟大願學會有關,同時,銀行的要求就是理事長本人要當保人,如果換理事長,必須重新辦理對保。剛好蓮耶是大願學會現任理事長,當保人沒問題。

就接觸的幾家銀行來說,大願學會能貸款買道場,並不是特例!而是依照銀行標準作業流程,一步一步跑完的。因為,大願學會兩次的房屋貸款,是通過第一銀行與京城銀行的總行審核的,不是地方分行權限而已。

總行審核遠比分行來得嚴格。

所以,把房地產登記在公眾名下,真的不是問題,問題在於願不願意去做,而不是能不能做。肯定能做,因為大願學會就是這樣照足規矩,把一切手續辦過來。

先到市政府辦理一般社團成立登記,再辦理法院登記為社團法人,第三回到市政府煥發社團法人證書。

有了這張社團法人證書,加上公眾帳戶裡面有進有出,而且餘額穩定增加中(確實在存錢),社團法人完成購屋契約,付出一筆頭期款後,剩下的金額都可以貸款,地政事務所當然可以登記過戶在社團法人名下。

只不過,這個過程需要有耐心。辦理過程有點冗長、繁瑣,大願學會從簽約買房子到過戶完成、銀行核發貸款的這個過程,超過三個月,其中還包括大願學會辦理法院登記。

這個過程遠比個人辦理房屋貸款要麻煩,時間也需要更長,所以一定要有耐心,只要照法律規定去辦理,不會辦不過,因為關鍵在有沒有社團法人登記,還有,社團法人的銀行帳戶有沒有金錢進出。

申請過程裡面,有很多要協商折衝的地方,只要有耐心,一定會辦完。

另外補充一下,大願學會在買道場、辦房屋貸款之前,並沒有跟第一銀行、京城銀行往來,也就是說,我們提供原本往來的土地銀行、台新銀行賬戶,讓這兩個銀行審查。

因為有人以為,大願學會一直都在第一銀行與京城銀行開戶往來,其實錯了,辦貸款錢,根本沒交流過。

大願學會一直都是跟土地銀行、台新銀行往來。往來的土地銀行沒有額度可以借大願學會,所以不在那裡辦,要不然,買了房子的一年後,往來的土銀分行襄理曾經問過我,他們有額度了,願不願意轉貸。

只不過,當時我答應了京城銀行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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