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台密總褚師姐的反應發現,不清楚社團法人能不能貸款買房子的人似乎不少。不是台灣出身的宗委會委員處長不了解,這是很正常的。但是台灣自己人卻不能不知道,相關法規已經改變,而且,現在已經不是過去,只有公股官方銀行的時代。

現在的民間銀行為了爭奪放款業務,競爭是非常激烈的。我們存錢在銀行,銀行要給我們利息,我們向銀行借錢,是我們要給銀行利息,而且,存錢利息很低,借錢利息很高。

我們去存錢,銀行是賠錢的,我們去借錢,銀行是賺錢的。沒有銀行商人願意放著賺錢的機會不做,讓別的銀行得到賺錢的機會。

銀行總是想辦法賺錢的。不過,仍有前提,就是銀行一定先保護好自己的資金(包括債權)。

台灣政府登記的社團法人究竟能不能貸款買自有道場?可以,大願學會就是這樣買下現址臺南市東區裕敬五街55號。

本文先談「一定要完成社團法人登記」,才能購買不動產作為社團法人財產。

「社團法人臺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」是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合法立案的「社團」,並且在臺南市地方法院登記處完成「社團法人」登記,因此,才能使用「社團法人」四個字在學會全名。

當初是先辦理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的立案,名稱「臺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」,以臺南市政府核發的執照,去台南地方法院登記完成後,法院核發「社團法人登記許可證」,還要拿這張許可證回到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換新的政府證書,這時候才是「社團法人臺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」。

從臺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,變成社團法人臺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,就是多了個法院登記的動作!

如果叫做「臺南市真佛宗大願學會」,這個「不是社團法人」形態的一般社團,是不可以買不動產當作自有道場。

理由很簡單,一方面,地政事務所不會讓一般社團過戶房屋,另一方面,銀行認為產權沒有保障,容易被私人盜賣(例如覺心),產權沒保障,就表示債權也沒保障。因此,一定要到法院辦理社團法人登記,如此才可以買自有道場,並且登記在社團法人名下,而不是登記在私人名下。

(不只土地房屋,即使買一台公務車,都要登記在社團法人名下)

補充說明:大願學會的土地與房屋所有權狀在此相簿:http://album.blog.yam.com/show.php?a=silentkeeper&f=9431728&i=24761352&p=0

2012年五月中旬,剛辦理登記完畢,我就寫文章公開這兩張,也放在持靜者的相簿中。至今已經兩年多了。

當時的文章在此:http://blog.yam.com/silentkeeper/article/49986198

我對宗委會、台密總的建議,還是真的要拿道場出來這種政府官方文件,不是口頭問答而已。這種政府文件是不能造假,造假有「偽造公文書」的刑事責任。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持靜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