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時間上,我們都是生死流轉很久很久,只是過去一千年、一萬年、一百萬年,與未來一千年、一萬年、一百萬年,在漫長的時間洪流裡翻滾的我們,色身外觀不是現在的我們,但是,業報依舊是我們的行李。

我們不由自主的輪迴,時間真的很久遠了,空間也不限於地球台灣,種族更不只是華人,誰、那些人與我們曾經產生關連,曾經是我們的親、愛、冤、債,我們,平凡的我們,哪有能力分辨我欠誰,誰欠我?

某次在外演講,中午用餐的時候,看著滿桌的美食,有感而發:這些都是我們的親人!大家嚇了一跳,我解釋其中關係給他們聽。

例如某條紅燒魚,為甚麼在這個桌上,不在旁邊那三桌上呢?這條魚為甚麼要為了我們這一桌而犧牲生命?這桌上有十個人,有一個人不吃魚,其他九個人吃得很開心,甚麼樣的因緣讓這條魚在這桌上不被這個人吃,卻被其他九人吃得乾淨?

如果這條魚與這桌的十個人沒有關係,為甚麼會在這個桌上?如果只是單純的機率問題,那麼大海中多少魚,這一天吃魚的地球人有多少,就有那麼特定一條魚放在這十個人的桌上,被其中九個人吃下肚,這是多麼微小的機率呢?

魚,被吃,有其因緣;不被吃,也有其因緣。因為甚麼原因,使得這條魚在這個桌上,因為某些原因,有個人不吃他,其他人都吃的不亦樂乎。吃的人,多吃一口或少吃一口,都有因緣。但是,我們的自由意志,可以決定我們喜歡或不喜歡吃,喜歡又多吃幾口,不喜歡,就此停箸不吃。

我們現在遇到的事情,都是「有是果,必有是因」,現在有這麼多福報,都是過去福報水庫中歷經無窮遠劫而累積下來的,現在遇到這些挫敗與被人欺負,那也是過去累積在福報水庫裡的,只是甚麼時候要還,我們凡夫不知。

一般沒有修行的凡夫不知,也就算了;佛弟子不知,真的只能仰天長嘆。參加法會,助印經書,都是自由意志;犯戒造業,嗔害他人,也是自由意志。以為現在被人欺負,非常不公平,以為現在遇到災難,極為沒道理;卻不知道現在遇到的這些「果」,哪個沒有以前所做之「因」?

我們這一生,做了多少傷害人家的事情,說出多少傷害人家的話語,更重要的,有多少次起心動念都是違反「諸惡莫作、眾善奉行」呢?

總是檢討別人,有沒有看看這一生自己做了甚麼?以前幾世不知道,那也就算了,何不看看自己這一生犯了甚麼錯?

佛法上說「有是因必有是果」,對調一下,每一件今生遇到的事情不也是「有是果,必有是因」嗎?因為以前我們做了甚麼事,所以現在遇到了這件事的果報;對調過來,因為現在我們遇到了甚麼事,是不是以前我們也做了這件事的因呢?

好比說今年我收到國稅局寄來補稅通知與罰款通知(這筆錢還蠻多的),告訴我民國95年有筆漏報的收入以及裁定處罰。我沒有去查閱或申訴,沒有抗稅或談判,沒有想辦法減少稅金與罰款,不是這筆錢多或少的問題,而是我知道出現這個補稅罰款的果,當時一定有個因造成今天補稅罰款。

我知道這個佛法粗淺的道理,也觀察到以前的業因,因而選擇放棄抗辯與協商,直接把錢付清了事,付錢使我的生活受到影響,可是我知道,如果受到果報的同時,身口意不再有甚麼行動怨言或心念,這個業的果已經結束!

寧可生活受到短暫影響,也要讓這個果報結束了...

我知道因果律,道理上知道,原原本本的清楚知道,行動上也要做得到,因為理事不二、理事圓融是需要實踐的,禪定中知道,生活上做得到,夢中不昏亂,當我死的時候,也可以得到中陰的自在。

心理學「歸因理論」說過,人總是記得自己的付出,忘記別人也一樣;總是記得他人對自己的傷害,完全不知自己哪裡、如何傷害人家(自利性偏差、歸因誤差),一般人是這樣,佛弟子還是這樣,那麼只能仰天長嘆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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